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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阶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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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阶级条款(英語:Mid-Level exception)是一个关于NBA对球队工资规定的一个特例。这个条款允许球队以每年的联盟平均工资的薪金签下自由球员,即使球队的工资总额已经超过工资帽,或者当签下这名球员后工资总额将会超过工资帽。这个条款可以用于单独的球员,也可以分拆用于几个球员。
2011年以前,中产阶级条款的金额为联盟的平均工资,合同最长为4年。例如,2008-09赛季的联盟平均工资为558.5万美元,于是联盟规定2009-10赛季的中产阶级条款为585.4万美元[7]。
在最新的2011年的劳资协议下,在2012-13赛季,超过工资帽但是不超过奢侈税线的球队的中产阶级条款为500万,合同最长可以签署4年,超过奢侈税线的球队为3年300万,尚未超过工资帽(但是签署后会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为2年250万。这个金额每年增加3%。在2015-16赛季,中产阶级条款的金额分别为545万,327万和272.5万。
作为该条款的一个例子,2007年夏天,多伦多猛龙队以4年2400万美元的中产阶级条款签下了贾森·卡波诺。
双年條款(百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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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又被称作“百万条款”,因为在1998-99赛季这个特例起薪刚好是100万美元。双年特例因为每两年使用一次,而被冠名为“双年特例”,和中产特例一样,它的起薪也是被固定的,并且可以拆开签约多名球员。双年条款最长为2年合同。2011年最新的劳资协议规定双年条款起薪为167.2万美元,这个金额每年增加8%。
作为该条款的一个例子,2003-04赛季,洛杉矶湖人队就用该条款签下卡尔·马龙。
新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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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超过工资帽,球队也可以用新秀合同签下当年选中的新秀。在最新的劳资协议规定下,新秀合同是一个2+2合同,后两年为球队选项。新秀顺位越高,合同金额越大。
雙向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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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2017年新版的CBA中有關在NBA G聯盟(前身為發展聯盟)與NBA球隊確立了明確關係之後的制度。在2017年的CBA之前,所有發展聯盟球員都是直接與NBA隊伍簽約,而任何NBA球隊也可以簽下他們所想要的發展聯盟球員,無論這些球員的隊伍是不是NBA球隊的附屬。現在,每支NBA球隊都可以與兩名球員簽訂雙向合約,這讓他們可以把球員下放至G聯賽而不會有被其他NBA球隊“挖走”的風險。雙向合約的球員一般而言可以獲得比聯盟中其他G聯賽球員高得多的薪水。雙向合同的薪水並不計算在薪資上限中。[8]而NBA的球隊可以隨時把雙向合約轉為正式合約,合約為底薪合約,薪資自轉正的那一天開始按照賽季比例支付。[9]轉換後的合約同樣不計入薪資上限。[8]
Exhibit 10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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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球员被某支NBA球队裁掉后,如果签约该球队下属的发展联盟球队并待满60天,可获得5000到50000美元。这期间,该球员的所有权属于发展联盟球队,但在常规赛正式开打前,NBA球队有权将这份合同转化为双向合同。[9]
拉里伯德条款(大鳥條款)(老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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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拉里·伯德條款
早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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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款和大鳥條款很類似,差別在於早鳥條款的限制縮短到二年內未進入自由球員市場及被揮棄即可。早鳥條款和大鳥條款的差別在於,運用大鳥條款所簽的合約起薪較高,而且長度可以到六年,而早鳥條款則被限定在2-5年(不可少於2年,也不能超過5年)。
非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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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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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d Player Exception)或譯為交易例外條款
底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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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um Salary Exception)
傷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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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abled Player Exception)
洗心革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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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statement)當有球員因違反禁藥規定遭聯盟禁賽,等到禁賽期間屆滿,或聯盟撤銷該球員的禁賽令時,本條款允許該球員被禁賽前所屬之球隊,縱使超過薪資上限,仍可以其被禁賽前之薪資,重新將其簽回。球隊引用本條款簽回球員時,給出的合約年限最長可達五年,薪資最大漲幅可達8%[10]。